信用卡的附属卡上印有附属卡持卡人的名字,而非主卡持卡人的名字。申请附属卡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,包括年龄、与主卡持卡人的亲属关系以及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等。
附属卡持卡人姓名: 附属卡上显示的是附属卡持卡人的名字,而不是主卡持卡人的名字。主卡持卡人可以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,或13岁以上、18岁以下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附属卡。如果附属卡申请人未满18岁,则需要得到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。
附属卡申请条件:
年龄限制:银行对附属卡申请人有特定的年龄要求。例如,国内申请人需年满14岁,而国外申请人需年满18岁。
亲属关系:附属卡申请人应为主卡持卡人的直系亲属,比如配偶、父母或子女。
民事行为能力:附属卡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。如果申请人年龄在13岁至18岁之间,需要得到法定代理人的同意。
身份证明:附属卡申请人必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,例如身份证或护照。
主卡持卡人授权:主卡持卡人需要授权附属卡的使用,并可以设定附属卡的信用额度。如果没有特别指定,附属卡的信用额度通常与主卡相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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