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广东、宁夏等地,针对以债务为幌子,向债务人收取“解债”服务费,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的案件,我方执法部门果断行动,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16名,查扣冻结涉案资产价值逾千万元。
近期,金凤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根据辖区多家银行提供的线索,发现有中介机构利用国家银保监局关于不良资产处置的文件精神,针对信用卡、贷款逾期客户,以2.5折“解债”为名,大肆收取债务人资金。经过专案组民警的缜密侦查,宁夏烽鸣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和广律(深圳)法务服务有限公司进入专案组视野。这些公司以“解债”总额的25%收取服务费,并承诺在6至18个月内化解债务,面向社会不特定群体变相非法吸收资金,用于发放代理商佣金和日常经营开支,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。
金凤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李越介绍,犯罪嫌疑人胡某芬、何某荣、吕某远等人在深圳市龙华区创建广律深圳公司,在全国6个地区等地设立控股子公司和分支机构,通过招商会、发展代理商等方式,在全国范围经营2.5折“解债”业务,并大肆收取解债服务费。宁夏烽鸣公司薛某、李某等人作为宁夏代理商,帮助广律深圳公司在银川及周边地区吸收200余人超700万元资金。
7月24日,专案组联动深圳警方,在深圳、银川等地同步开展收网抓捕工作。犯罪嫌疑人胡某芬交代,广律深圳公司、宁夏烽鸣公司大肆鼓吹的“解债”手段,正是利用了很多债务人急于还款,对相关政策法规似懂非懂的心理,通过向银行恶意投诉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方式,进一步取得债务人的信任,骗取客户的资金。
起底2.5折化债的底层逻辑
专案组办案民警马平指出,犯罪嫌疑人肆意曲解国家银保监局有关不良资产处置文件精神,谎称收取“解债”服务费后,可在银行向不良资产公司(AMC公司)打包处置不良资产的过程中进行对接运作,以1至2折的价格将债权买回,从而帮助客户化解全额债务。马平强调,受害对象均为信用不良或逾期的负债群体,多者负债近百万元,少者负债近二十万元。绝大多数人抱着侥幸心理,以继续借贷、刷信用卡等方式筹集资金向广律深圳公司支付“解债”服务费,使他们旧债未清、又添新债,不仅耽误了债务人的正常还款期限,而且对债务人财产进行了又一次侵害。解决债权债务纠纷应通过协商、调解、仲裁、诉讼等合法方式,不向所谓的“解债”机构缴纳服务费或保证金。
目前,该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,相关追赃挽损工作正在全力推进中。在此,我们提醒广大民众,要增强法律意识,警惕不法分子的诈骗行为,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债务问题,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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